江汉大学博士后出站办理流程
一、出站条件
(一)根据《江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江校人〔2024〕6号)等文件规定和博士后聘用合同(协议)约定,满足出站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要求的科研等条件;
(二)组织并通过了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答辩;
(三)在站时间满21个月以上。
二、出站考核
(一)博士后提出聘期绩效考核申请
博士后聘期结束前1-2个月,提交《江汉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申请表》(附聘期任务、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科研证明、论文检索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合作导师初步审查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意见,报学校博管办审核。
(二)流动站组织聘期综合考核
博管办审核通过后,博士后按照要求准备聘期综合考核材料,填写《江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流动站组织不少于7位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进行聘期综合考核。博士后合作导师参与考核,但不参与投票和综合评议。评审组对其形成出站考核意见,以投票方式建议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经学院审议后报博管办审批。
(三)博管办审批考核结果
博管办根据博士后在站期间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批其聘期综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等次结果有争议的,学校将组织专门考核小组对其进行再次评审。
出站考核不合格的,经设站单位同意,报校博管办备案,在一年内制定整改计划并修改研究报告,重新评审一次,如超过一年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作退站处理。
通过出站考核者,按照湖北省博管办要求准备出站材料。
三、出站手续及须提交材料
(一)网上申请
申请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出站申请后,由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进行审核;校博管办审核通过,报省博管办审批。
1.出站申请登录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需扫描上传“接收单位录用证明”(出站后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调档函》《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劳动合同》等;待业或出国人员,上传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函)
2.如在站期间获批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需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网址为: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
注意事项:博士后科学基金使用完后,提交的纸质版需要找财务处签字盖章。
(二)纸质材料
博士后网上提交出站申请后,同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报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然后再提交至学校博管办(人事处402办公室)。(材料第1-6项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第7项须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程》编写装订成册,一式2份;第8-9项根据基金获批情况提交,一式2份,须财务处审核签字并盖章):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系统导出打印,个人签名)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学院流动站签字、盖章)
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出站后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或《调档函》或《劳动合同》(待业或出国人员,需提供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函)
5.《江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学院流动站签字、盖章)
6.《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科研成果统计表》(流动站盖章)
7.《博士后研究报告》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含面上和特助)者,需先完成基金结题报告,打印出基金总结报告纸质版,请合作导师签字后,报校财务处审核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处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设站单位盖章处可暂不盖章),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上传基金结题报告电子版(Word版),提交后通知校博管办进行网上审核。)
9.《湖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获批湖北省博士后择优资助人员须提交,包括资助项目工作总结、科研成果结论和经费决算等)
注:提前或延期出站须另提交《江汉大学博士后人员提前(延期)出站申请表》;外籍博士后出站流程参照本流程。
结合网上提交信息和纸质材料,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和学校博管办逐层审核,审核通过后经系统提交至省博管办审批,省博管办审批通过后,博士后会通过预留手机短信获取通知,到学校博管办办理离校手续。相应申请纸质材料盖章后归入博士后个人人事档案。
附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4.《江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
5.《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科研成果统计表》
6.《博士后研究报告撰写规则》
7.《湖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8.《江汉大学博士后人员提前(延期)出站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