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学校研究决定,美术学院李佳、陈龄、孙婷瑜、惠波、梅婷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
公示期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 委84225801
组织部84225904
人事处84225403
人事处
2024年4月16日
经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学校研究决定,美术学院李佳、陈龄、孙婷瑜、惠波、梅婷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
公示期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 委84225801
组织部84225904
人事处84225403
人事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