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手续办理程序?xml:namespace> 1.申请调出人持商调函向所在单位呈交调出报告; 2.申请调出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3.人事处将申请调出人的有关情况及意见交处务会讨论,确定是否同意调出; 4.校主管领导会签意见; 5.申请调出人与学校签了协议及学校规定有服务期的,必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方可调出; 6.调出人员办理离校手续,并将相关部门盖章的离校通知单交还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7.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档案管理部门向商调单位寄发人事档案; 8.商调单位向我校出具调入调令; 9.人事调配、劳资办公室给调出人员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