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李锐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3026

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杜绝节日腐败,  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就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引导全校师生模范遵守,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学校纪委在节日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江汉大学纪委

20171229


附件: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