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同时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可持续发展,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实验室安全督查员2名,聘期2年。具体聘任条件如下: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思想素质过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甘于奉献,责任心强。
2.熟悉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了解高校实验室发展动态与行业趋势。
3.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实验室管理或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实验室安全督查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男性不低于50周岁,女性不低于48周岁。
相关职责要求、聘任待遇按照《江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暂行规定》执行,请于1月16日前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J16A105室。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84226458
人事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