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关于2016年人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锐发布时间:2016-03-02浏览次数:5028

关于2016年人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根据2016年招聘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招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5日

二、面试内容

一般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协调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构成

教师、实验员、辅导员、教学管理、图书馆馆员、科研及其他岗位成绩构成:面试成绩100分,有笔试成绩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免笔试的直接将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1.教师岗位

按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和试讲(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

2.实验员岗位

按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试讲(限时15分钟)和操作演示(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

3.辅导员岗位

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分为自我介绍(限时 3分钟)、主题演讲(限时4分钟)、考官提问(限时4分钟)和才艺展示(限时4分钟)。

4.教学管理岗位

按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成绩100分,占面试成绩20%,时间7分钟,分为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考官提问(限时4分钟)。

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100分,占面试成绩80%,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计算机软件、数据处理等操作能力。

5.图书馆馆员岗位

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分为自我介绍(限时 3分钟)、主题演讲(限时4分钟)、考官提问(限时4分钟)和文体特长展示(限时4分钟)。

6.科研及其他岗位

按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和答辩(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1.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处负责招聘面试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校监察处负责

招聘面试过程的纪律监察工作。

2. 各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和相关技术专长。考官由7-9人组成,组长、主考官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学院相关学科专家、教授(副教授)以及教务处、人事处选派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应公道正派,坚持标准,任人唯贤,具备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学校成立辅导员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职业取向、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特长。考官由学生处、团委、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学生(团委)工作人员组成。

4.学校成立教学管理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协调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考官由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组成。

五、工作纪律

1.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按照要求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单位2016年3月4日前将2016年招聘面试方案报人事处406办公室,方案中应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考官人员名单等内容,方案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

2.请各学院、单位提供9-11人的考官人员名单以供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

 

人事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