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江汉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江校人〔2015〕4号),本学年度学校将继续实施新教师助教制度。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制订指导计划和实施措施,做好2022-2023年新入职教师(含公开招聘、预聘制和校内转岗)导师配备工作,签订《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填写本学期《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于9月15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和《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纸质档,及《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电子档交行政楼406室教师发展中心周红老师。同时,请新入职教师认真填写《江汉大学助教工作手册》,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助教导师做好各项指导工作的材料收集,学校将适时进行检查。
附件:
1.江汉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
2.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
3.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
4.江汉大学助教工作手册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