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安排,我校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取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担任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要求完成助教制培养且考核合格;专职辅导员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必须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
系统开放日时间:7:00-17:00。
三、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工作组织
专任教师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组织报名;附属医院教师由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报名。
五、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江汉大学)。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江汉大学”,不要加学院名称,附属医院工作单位也填写“江汉大学”);“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本科毕业后填起;现从事职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选择“高校教师未聘”;除专任教师外,其余岗位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査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9月23日-24日。
2、现场确认地点:师生服务中心6号窗口。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打印);
(2)硕士或博士学历证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5)半年以内体检表原件1份(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体检,2021年4月后在六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可交当时的体检表);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供),新进博士可用入职面试测试结果代替;
(7)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新进博士可用助教制导师共同课表;
(8)在编人员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提供职务任免文件;
(9)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登记照一张(与报名系统中照片同版);
(10)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1份;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材料顺序按照申请表(2份)、学历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一年以上课表、在编人员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体检表顺序装订好。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完备无法完成申请的,请于下期认定时间按通知重新申请。
联系人: 宋老师 袁老师
联系电话: 8449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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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