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教师厅函【2022】2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教书育人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江汉大学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在组织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全体专任教师
二、学习时间:2023年1月5日 - 2月28日
三、学习形式:专题网络培训
四、学习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
五、学习要求:完成6学时
六、学习考核:各学院将完成学习任务教师的电子证书汇总,于2023年3月1日报教师发展中心周红老师备案。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篇).docx
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