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任佳宇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77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3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安排,我校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取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担任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要求完成助教制培养且考核合格;专职辅导员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必须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13日至918日。

系统开放日时间:700-1700

三、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9.19-9.22日)到行政楼401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工作组织

专任教师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报名;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组织报名;附属医院教师由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报名。

五、网上报名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属高校(江汉大学),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江汉大学”,不要加学院名称,附属医院工作单位也填写“江汉大学”;“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本科毕业后填起现从事职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选择“高校教师未聘”;除专任教师外,其余岗位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不能出现带“类”的学科名称,尽量选到3级科目以下。辅导员统一选择“思想政治教育”。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报名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C/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919-922日。

2、现场确认地点:江汉大学行政楼401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打印);

2)学历证书(硕士或博士学历证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5)一年以内体检表原件1份(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体检);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已进行过测试的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供);

7)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新进博士可用助教制导师共同课表;

8)在编人员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提供职务任免文件;

9)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登记照一张(与报名系统中照片同版);

10)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1份。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材料顺序按照申请表(2份)、学历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一年以上课表、在编人员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体检表顺序装订好。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完备无法完成申请的,请于下期认定时间按通知重新申请。

申请教师资格老师请加群:

联系人:周瑶

联系电话:027-84225792



江汉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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