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新教师助教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任佳宇发布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83

各学院:

按照《江汉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江校人〔2015〕4号),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实施新教师助教制度。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制订指导计划和实施措施,做好2023-2024年新入职教师(含公开招聘、预聘制和校内转岗)导师配备工作,签订《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填写本学期《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于3月8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和《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纸质档,及《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电子档交行政楼406室教师发展中心周红老师。

助教培养期间,请新入职教师认真填写《江汉大学助教工作手册》,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助教导师做好各项指导工作的材料收集,学校将适时进行检查。

附件:

1.江汉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

2.新教师导师培养协议书

3.新教师导师配备名单

4.江汉大学助教工作手册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