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启动费提交总结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毛越浩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10


一、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博士科研启动费资助的老师,请202361之前提交结题材料至人事处406,审核通过者拨付剩余科研启动费

二、获得2020年度、2021年度科研启动费资助的老师(不包括预聘制教师),提交年度使用总结。请各位老师于2023515日前交至人事处406

三、所有不能按时结题的老师,科研启动经费按相关规定处理。

 结题材料包括:

  1.科研启动费协议复印件

  2.科研启动费使用总结

  3.科研成果对照表

  4.结题报告自拟)

  5.科研成果复印件、检索报告

注:结题材料附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联系人:刁老师

电话:84225406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3412

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总结.doc

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对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