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江汉大学2017年招聘公告(一)

发布者:李锐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6310

江汉大学2017年招聘公告(一)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武人社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集中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详见附件《江汉大学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教学、科研岗位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人员(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7年3月17日9:00至3月22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或武汉人才(专技)考评网,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7年3月17日9:00至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或武汉人才(专技)考评网查询审查结果。

(二)现场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28日至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武汉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办理免笔试手续。

四、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和其他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形式,专业测试主要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他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五、体检、考核

按面试总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4225406 宋老师、夏老师

附件: 江汉大学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5日

 江汉大学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